2024年11月21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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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司法厅党委研究扫黑除恶中央第七督导组与省委第一次对接会反馈有关问题整改措施
来源:楚天律师发布时间:2018年09月12日作者:省司法厅网站

  9月10日,厅党委书记、厅长谭先振主持召开厅党委会议,传达学习扫黑除恶中央第七督导组和省主要领导同志重要讲话精神,并研究审议了《司法系统整改中央扫黑除恶第七督导组与省委第一次对接会反馈有关问题的具体措施》。

   会议强调,要动员全省系统党组织要提高政治站位,扎实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党中央、省委关于扫黑除恶工作部署,切实增强扫黑除恶工作的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各级领导干部要充分发挥“头雁效应”,尤其是主要负责同志要履行好扫黑除恶工作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责任,认真参与扫黑除恶工作专项调研。

   会议要求,要进一步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做好收押工作,加强监狱监管设施建设和警力配置,确保应收尽收;做好深挖工作,充分挖掘司法系统“情报富矿”;做好改造工作,深入践行改造宗旨,统筹推进落实以政治改造为统领的“五大改造”工作要求,努力把罪犯改造成为守法公民;抓住机遇,努力改善监管场所周边社会治安环境不佳的问题。要全力做好律师参与扫黑除恶工作,切实加强律师事务所管理,教育引导律师恪守执业底线,依法依规履行辩护代理职责。要进一步加强法治宣传教育,依托“12348湖北法网”“湖北普法”《法治湖北》等平台,深入宣传扫黑除恶相关法律法规和典型案例、经验做法,在全社会形成扫黑除恶强大声势;扎实开展基层法治创建,夯实基层扫黑除恶工作法治根基。

   会议强调,要狠抓工作落实,各级主要负责同志要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亲自研究部署、亲自督促落实;要强化督导检查,打造紧而又密的落实链条,层层传导责任压力,分解细化工作任务。要深挖涉黑恶势力“关系网”“保护伞”,抓紧抓好查办案件和问题线索大起底专项工作,驻厅纪检监察组、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认真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发现问题,即查即处。(厅扫黑办)